(记者刘建宁 通讯员付延琨)近日,市卫生局召开会议,为第一批通过评审验收的规范化诊所公开授牌,同时安排第二批(企事业单位举办)卫生室(站、所)的规范化建设工作。
按照《山东省规范化诊所建设工作方案》、《山东省诊所规范化评定标准》、《昌邑市医疗机构设置区域规划》的具体要求,市卫生局制订了“八规范”(规范设置、规范管理、规范执业、规范用药、规范处置、规范文书、规范记录和规范报告)和“九统一”(统一标准、统一制度、统一档案、统一标识、统一管理、统一发牌、统一考核、统一信息公示和统一医疗废物处置),确保诊所规范化建设做到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。各医疗机构根据安排,已经按照标准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,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。第一阶段,我市对13家中医、西医和口腔诊所的规范化诊所建设工作进行了评审、验收,13家诊所全部达到规范化诊所标准,规范化诊所合格率达到100%。第二阶段,全面展开各企(事)业单位卫生室(站、所)的规范化建设工作。根据要求,今年4月前,全部合法诊所将达到规范化诊所标准,完成规范化诊所建设工作。
稿件来源 潍坊日报昌邑版 编辑 叶子